电池容量与放电率的关系
蓄电池的容量是指它的蓄电能力。它是以充足了电的蓄电池,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的电量。标准YD/T799-2002规定2V、6V、12V密封蓄电池的额定容量均为标准温度下(25℃)10小时放电率(I=0.1C10A)的容量。该标准明确指出6V、12V蓄电池的容量以10h放电率为基准。但是老的行业惯例并且目前绝大部分厂家为:对于2V电池,是以10小时放电率(I=0.1C10A)来定义容量,而对于6V和12V电池,则以20小时放电率(I=0.05C20A)的容量。
放电率与容量的关系:蓄电池放出的容量随放电电流的增大而减少。高放电过程是极板表面的有效物质发生强制性的变化,生成的硫酸铅很容易堵塞极板上的小孔,极板深层的有效物质就没有参加化学反应。这样蓄电池的内阻增大,电压下降就快,使电池不能放出全部的容量。
10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100%,20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105%,而3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75%,1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52%。放电电流与容量的关系可由下式决定:
Q=Q0(I/I0)n-1
式中Q——I放电电流时的容量(Ah)
Q0——10h放电率时的额定容量(Ah)
I0——10h放电率的额定放电电流(A)
I——非10h放电率的放电电流(A)
n——蓄电池放电容量指数,其值为I/I0<3 n=1.313; I/I0≥3, n="1".414
以上意味着以10h放电率定义容量的蓄电池比20h放电率定义容量的电池的容量更足一些。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条件下,则前者的成本更高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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